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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016-2014(2018年版)二

频道:消防规范 日期: 浏览:30188
3.8.3 地下或半地下仓库(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图示1】;当建筑面积不大于100㎡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图示2】
      地下或半地下仓库(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当有多个防火分区相邻布置并采用防火墙分隔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至少有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图示3】
3.8.3图示1
3.8.3图示2
3.8.3图示3
3.8.4 冷库、粮食筒仓、金库的安全疏散设计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和《粮食钢板筒仓设计规范》GB50322等标准的规定。
3.8.5 粮食筒仓上层面积小于1000㎡,且作业人数不超过2人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
3.8.6 仓库、筒仓中符合本规范第6.4.5条规定的室外金属梯,可作为疏散楼梯,但筒仓室外楼梯平台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

3.8.7 高层仓库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3.8.8 除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戊类仓库外,其他仓库内供垂直运输物品的提升设施宜设置在仓库外,确需设置在仓库内时,应设置在井壁的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井筒内。室内外提升设施通向仓库的入口应设置乙级防火门或符合本规范第6.5.3条规定的防火卷帘。



关键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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